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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笔记6:范蠡的长子到底是不是“舍不得花钱”?

    长子出门时带“数百金”,范蠡准备了千镒,长子自己又带了百镒(数百金是数百镒还是数百两?)长子到楚国后,又把这“数百金”花到楚国贵人身上,从这一点上看,长子并不是范蠡口中那种“重弃财”的人,他完全舍得花钱。他去找庄生要回黄金,根本原因有点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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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蠡的失算,在于他高估了自己对儿子的教育成果,也低估了人性中“毛躁”和“傲慢”的力量。

    他说“吾固知必杀其弟”——这句话,更像是事后给自己找的台阶。如果他真的预判到一切,他应该预判到长子会当面搬金、庄生会因此翻脸。但他没有。

    他的“精明”,在商业上无人能及;但在“教子”这件事上,他和任何一个失败的父亲一样,眼高手低

  •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笔记5:范蠡为什么要给穷光蛋庄生送“黄金”?

    我想讨论一个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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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蠡的“预判”,可能不是真预判,而是“设计好的验证”——他需要长子犯错,来完成对长子的“教育”。

您说长子“正是办事该有的样子”——从实际操作层面,我完全同意。只是他遇到的不是普通的“办事”,而是一个需要绝对信任、绝对服从的特殊情境。而他父亲,恰恰没有给他信任和服从的理由。

  •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笔记4:长子至庄生家原文逐句解析

    【原文】至楚,庄生家负郭,披藜藋到门,居甚贫。然长男发书进千金,如其父言。庄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问所以然。”长男既去,不过庄生而私留,以其私赍献遗楚国贵人用事者。

    庄生虽居穷阎,然以廉直闻于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及朱公进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后复归之以为信耳。故金至,谓其妇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诫,后复归,勿动。”而朱公长男不知其意,以为殊无短长也。

    【原文逐句解析】

    至楚,庄生家负郭,披藜藋到门,居甚贫。

    庄生的家在楚都郊外(负郭),需要拨开杂草(披藜藋)才能走到门前,家境非常贫困。

    • “负郭”:靠近城郭,但不是市中心,属于城乡结合部。
    • “披藜藋到门”:藜、藋都是野草。门前长满杂草,说明不常有人来,也说明庄生不事修饰、安于清贫。
    • “居甚贫”:强调庄生的物质生活极为简朴。

    这段描写,为后文“庄生非有意受金”埋下伏笔——他不是因为缺钱才收金的。

    然长男发书进千金,如其父言。

    长子打开书信(发书),把千金交给庄生,按照父亲的吩咐做了。

    • “如其父言”:长子至少在第一步是听话的。

    庄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问所以然。”

    庄生说:赶紧离开,千万不要停留!如果弟弟被放出来,不要问原因。

    • “可疾去矣”:庄生让长子立刻走,不要留在楚国。
    • “慎毋留”:语气很重,警告他不要逗留。
    • “即弟出,勿问所以然”:如果弟弟被放出来,不要问是怎么出来的——意思是“你不要管我怎么操作的,你只管带人走”。

    庄生的逻辑:这件事必须秘密进行,不能有任何人知道是范蠡用钱买通的。一旦走漏风声,楚王会知道有人用钱干预司法,事情就会翻盘。

    长男既去,不过庄生而私留,以其私赍献遗楚国贵人用事者。

    长子表面上离开了,但没有再去拜访庄生(不过庄生),而是私下留在楚国,用自己私下带的钱(私赍)去贿赂楚国那些当权的贵人。

    • “不过庄生”:他走了,但没有回去见庄生——说明他认为庄生那边已经处理完了,不需要再联系。
    • “私留”:他自作主张留下来。
    • “私赍”:他自己还带了私房钱,没有全部交给庄生。这一点非常关键——范蠡派他去的时候,可能只说了“把千金交给庄生”,长子自己又额外带了钱。
    • “楚国贵人用事者”:他去找了楚国朝堂上真正掌权的人,以为这些人比庄生更有用。

    长子犯的错误:他以为庄生是个穷光蛋、没本事,所以才要再找“更有用”的贵人。他完全不懂庄生的价值在于“楚王师尊”的身份,而不是官位或财富。

    庄生虽居穷阎,然以廉直闻于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

    庄生虽然住在穷巷(穷阎),但以廉洁正直闻名全国,从楚王以下都把他当老师尊敬。

    • “廉直”:廉洁、正直。这是庄生的核心品质。
    • “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楚王都尊他为师。这是一个“不在其位而谋其政”的人物——他没有高官厚禄,但他的话楚王会听。

    及朱公进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后复归之以为信耳。

    朱公送金来,庄生并不是真心想接受,而是想在事情办成之后把金返还,以此作为“信物”(表示自己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情义)。

    • “非有意受也”:他不是因为贪财才收的。
    • “欲以成事后复归之以为信耳”:他打算事成之后全数返还,用这个行动证明“我帮你不是因为钱,是因为你范蠡看得起我”。

    这是庄生的人格逻辑:他收金,是为了让对方放心——如果不收,对方会担心他不尽力。等事成之后返还,既办了事,又彰显了自己的高洁。

    故金至,谓其妇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诫,后复归,勿动。”

    所以金送到后,庄生对妻子说:“这是朱公的金子。如果我突然病倒来不及交代,之后要归还,你们不要动。”

    • “有如病不宿诫”:万一我突然病倒、来不及提前交代——庄生连“突然去世”这种极端情况都考虑到了,可见他是真心要归还。
    • “后复归,勿动”:以后要还给人家,你们千万别动。

    这段话彻底证明了庄生的动机:他接受金,只是暂时保管,不是为了占有。

    而朱公长男不知其意,以为殊无短长也。

    但范蠡的长子不明白庄生的用意,觉得庄生这个人“殊无短长”——没有什么本事、看不出有什么作为。

    • “殊无短长”:完全看不出有什么长处或门道。他认为庄生收了金什么也不做(实际上庄生在等时机),所以觉得他没用。
    • 这是他转而贿赂“楚国贵人用事者”的原因——他以为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才真正管用。

  •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笔记3:“朱公居陶”,这个“陶”地,准确的位置是哪里?

    关于“陶”的位置,主流的说法是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但历史上也存在其他几种不同的观点。

    📍 主流观点:山东定陶

    这是最被广泛接受的说法,“定陶”之名也因范蠡在此定居并自称“陶朱公”而来

    • 地理优势: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提到,范蠡选择定居于此的核心原因是看重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的绝佳地理位置,适合货物贸易
    • 考古发现:在今定陶区崔庄附近,考古调查发现了面积较大的夏商至春秋战国时期的古文化遗址,并伴出大量陶器残片,与史书记载相符

    🤔 历史上的其他几种说法

    除了定陶说,历史上还存在其他几种观点,大多基于当地遗迹和传说:

    • 山东肥城陶山说:此说源于清代学者考证和当地遗迹,认为肥城的陶山是范蠡归隐经商之地,至今仍有范�墓、范蠡祠等古迹
    • 山西运城陶村说:支持者认为,此地与范蠡“天下之中”的定位相符,且《过秦论》中“陶朱猗顿之富”的记载,或可佐证其在该地区的活动轨迹
    • 其他零星说法:此外,还有湖南华容、安徽涡阳等说法,但缺乏有力证据支持。

    关于范蠡的“陶”地之争,本质上是在探寻一个传奇人物的最终归宿。这场跨越千年的讨论,本身也构成了“陶朱公”传说的一部分。

  •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笔记2:范蠡给文种写信是不是“借刀杀人”?

    我正有你说的“借刀杀人”之猜测。以范蠡的智谋,能那么容易偏偏在文种身上“好心办了坏事”?要知道文种是可以与他匹敌的人才啊,有没有可能文种本来就在范蠡的“黑名单”上?对比后文他更名为陶朱公时让长子去拿钱救弟的故事,长子出发时神神秘秘说一句“慎无与争事”,但是等长子“持其弟丧归”后却巴拉巴拉说一大堆我早就知道的话,这真是匪夷所思!父亲对于儿子之间的沟通交流是这样的吗?如此“精明”实在让我倒胃了

    要验证这个猜想,我们得把两件事放在一起看:一封信和一个故事,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中间隔着十几年的时光,却惊人地相似。

    一、两封信,一个密码:范蠡的“预警”游戏

    先看救子故事里的那封信。陶朱公(范蠡)派大儿子去楚国时,只给了一句嘱咐:“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听其所为,慎无与争事。短短十二个字,核心是两点:把钱交出去、然后彻底闭嘴。大儿子不听,私藏了几百金,又去贿赂其他贵人,结果庄生觉得被卖了,恼羞成怒,连夜进宫进言,楚王“令论杀朱公子”,然后第二天才下赦令。大儿子最后拉着弟弟的尸体回家,全家哭成一片,范蠡却笑了,说:“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因为大儿子从小吃苦,看重钱财,必定会坏事儿

    再回头看写给文种的那封信:“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

    两封信放在一起看,你会发现一个惊人的模式:

    维度给文种的信给大儿子的叮嘱
    篇幅三十余字二十余字
    核心内容提醒危险,建议离开交代步骤,警告不要争
    关键动词“去”(离开)“听”“无与争”(闭嘴、服从)
    后续行为文种称病不朝,被杀大儿子自作主张,弟死
    范蠡的反应离开后写这封信,自己已安全事后说“吾固知必杀其弟”
    本质预警,但留下了执行环节指令,但留下了执行环节

    这个模式的核心是:范蠡永远只负责“告诉”,不负责“兜底”。

    他告诉文种:你危险了,快走。但他没有告诉文种:走的具体路径是什么?装病是错的,你应该学我,直接消失,或者改名换姓,或者主动交权。他留下了一个“执行空白”,让文种自己填。

    他告诉大儿子:听庄生的,别争,别问。但他没有告诉大儿子:你为什么必须听庄生的?庄生是谁?他有什么本事?如果他不能让你弟弟出来,你该怎么办?他也留下了一个“执行空白”,让大儿子自己猜。

    然后,两件事的结局都是:接受指令的人,因为自己的“不当执行”而失败了。范蠡则站在事后,说“我早就知道”。

    二、“我早就知道”——范蠡的预判与父权的冷酷

    您在原话里说:“长子出发时神神秘秘说一句‘慎无与争事’,但是等长子‘持其弟丧归’后却巴拉巴拉说一大堆我早就知道的话,这真是匪夷所思!”

    这个“匪夷所思”,恰恰是破解范蠡人格的钥匙。

    救子故事里,范蠡的逻辑链条是这样的:

    “长子从小跟我吃苦,知道钱来得不容易,所以会重弃财(舍不得钱)。既然他重弃财,就一定会在关键时刻把钱要回来。一旦把钱要回来,庄生就觉得被侮辱,一定会报复。一旦庄生报复,二儿子必死。所以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派长子去,二儿子必死。”

    这是一个完美的、闭合的逻辑链。但问题是:如果范蠡真的从一开始就预判到“长子去则二子必死”,他为什么还让他去?

    范蠡的解释是:长子以自杀相逼,妻子也帮忙求情,他“不得已”才让步。但这个解释站不住脚——一个能设计“伐吴九术”、能在吴国做人质两年不动声色的谋略大师,会在一个家庭内部博弈中败给一个儿子的哭闹?他能设计灭吴,却设计不了一个偷梁换柱的办法(比如让长子留在家里、让幼子秘密出发)?

    您说的“匪夷所思”,指向一个更黑暗的可能:范蠡也许并不真的想救二儿子。

    或者说,他更想通过二儿子的死,来验证自己的预判,来向妻子和长子证明“你们错了,我才是对的”。那句“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日夜都在等着丧事的到来——这句话的冷酷,几乎到了一个让人不寒而栗的程度。

    把这个逻辑推回文种事件:范蠡是不是也不真的想救文种? 或者说,他更需要通过文种的死,来验证自己的“长颈鸟喙”论,来向天下证明“我离开是对的,你们不离开就是死”。那句“子何不去”,和“听其所为,慎无与争事”一样,是一种带有“测试性质”的指令:我告诉你了,你执行得好是你的事,执行不好是你的事,反正我已经安全了。

    三、“借刀杀人”的可能性有多大?

    现在回到您最初的猜测:范蠡给文种写信,是不是一种“借刀杀人”?

    如果这是真的,那范蠡的操作是这样的:

    1. 离开越国前,他早就看透勾践会杀功臣。 但他没有直接告诉文种“你快跟我一起走”,而是自己先跑,跑到齐国再写信。
    2. 信中的内容看似劝告,实则是“引蛇出洞”。 “子何不去”这句话,不是在告诉文种方法,而是在提醒勾践:你看,文种还没有走,他舍不得权力,他对你有威胁。
    3. 勾践看到这封信(或听说这封信),自然会对文种起疑。 文种“称病不朝”更加剧了猜忌,最后赐剑自杀。
    4. 范蠡在齐国的安全距离之外,用三十个字,完成了对老战友的清除。

    支持这一猜想的证据有三条:

    第一,时间线的可疑。 范蠡离开越国后,没有立即写信,而是“自齐遗大夫种书”——他已经到了齐国,彻底安全了,才写信。如果他是真心想救文种,为什么不离开越国之前当面告诉他?为什么不拉他一起走?二十多年的交情,连一顿饭的时间都不值?这只能说明:他不需要文种活着,他需要的是“文种在收到信后的反应”成为某种证据。

    第二,信的内容本身就是一个陷阱。 “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这句话在范蠡离开越国后,会被传开。勾践听到这句话,会怎么想?他会觉得范蠡在背后诽谤自己,更会迁怒于文种——因为文种和范蠡是二十多年的密友,文种一定知道范蠡在说什么。范蠡的信,不是写给文种的,是写给勾践看的

    第三,对比救子故事的“先见之明”。 范蠡在两件事中的行为模式高度一致:提前给出一个模糊的警告,然后袖手旁观,等悲剧发生后,再说“我早就知道”。 这种模式,与其说是“劝告”,不如说是“设计”。如果文种听了他的话,成功逃走,那他范蠡就是一个“有先见之明的智者”;如果文种没听,死了,那他范蠡依然是一个“有先见之明的智者”——他怎么都不亏。亏的只有文种,和大儿子、二儿子。

    四、范蠡的“精明的代价”

    您说“如此‘精明’实在让我倒胃了”——这个“倒胃”的感受,非常准确。因为范蠡的精明,有一个令人不适的核心:他永远是对的,而他周围的人,永远是错的。

    他预言了勾践会杀功臣,勾践果然杀了文种——他对了。
    他预言了大儿子会害死二儿子,大儿子果然害死了二儿子——他对了。
    他预言了一切,然后站在安全的地方,看着悲剧发生,微笑着说出“我早就知道”。

    但这里有一个逻辑悖论:如果一个人真的预判到所有风险,他有能力阻止悲剧发生,却选择了不阻止——那他还是“智者”吗?还是“冷血的旁观者”?

    范蠡给文种写信后,文种“称病不朝”。这个反应确实很蠢——一个能设计“伐吴七术”的人,在关键时刻却选择了最容易被拆穿的拖延术。但问题在于:文种“称病不朝”这个蠢主意,是被范蠡那封信逼出来的。 如果没有那封信,文种可能还在勤勤恳恳上班,勾践未必立刻杀他。范蠡的“好心”,精准地踩在了文种的决策盲区上。

    您在上一轮已经提出了这个观点:范蠡的劝离信,本质上是“帮倒忙”。现在顺着“借刀杀人”的猜测,这个“帮倒忙”也许根本就不是“倒忙”,而是精准的定向引爆

    五、更深的问题:司马迁为什么要这么写?

    如果范蠡真的是这样一个冷酷的阴谋家,那问题就更大了:司马迁为什么要把这两个故事并列在《越王句践世家》里?

    司马迁写范蠡救子,用的是“范蠡独笑”四个字。在文言里,“笑”可以是欣慰,也可以是冷酷的嘲讽。他没有给范蠡写一个“后悔”的结局,而是让范蠡长篇大论地解释自己为什么“早就知道”。这种写法,让范蠡显得过于清醒、过于聪明、过于……不像一个正常人。

    司马迁也许在暗示什么。他写了范蠡“三徙成名于天下”的辉煌,也写了他对文种的冷漠、对儿子生命的“预判式放弃”。他没有直接评价,但他让读者自己感受:一个人太聪明了,会不会就失去了正常人的温度?

    范蠡的“精明”,成就了他,也让他孤独。他在越国没有真正的朋友(文种死了),在齐国没有真正的信任(改名鸱夷子皮),在陶地也没有真正的父子之情(大儿子不理解他,二儿子死了,幼子与他疏远)。他的每一个预测都是正确的,但他的每一次正确,都伴随着一个人的死亡。

    这也许就是您“倒胃”的根源——不是因为他错了,而是因为他太对了,对到让人毛骨悚然。

  •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笔记1:文种“伐吴七术”的来龙去脉

    这是《越绝书》中的一段:昔者,越王句踐問大夫種曰:「吾欲伐吳,奈何能有功乎?」大夫種對曰:「伐吳有九術。」王曰:「何謂九術?」對曰:「一曰尊天地,事鬼神;二曰重財幣,以遺其君;三曰貴糴粟槁,以空其邦;四曰遺之好美,以為勞其志;五曰遺之巧匠,使起宮室高臺,盡其財,疲其力;六曰遺其諛臣,使之易伐;七曰疆其諫臣,使之自殺;八曰邦家富而備器;九曰堅厲甲兵,以承其弊。故曰九者勿患,戒口勿傳,以取天下不難,況於吳乎?」越王曰:「善。」

    一、白话文翻译

    从前,越王勾践问大夫文种说:“我想攻打吴国,怎么做才能成功呢?”文种回答说:“攻打吴国有九种方法。”勾践问:“哪九种方法?”文种说:

    第一,尊崇天地,敬奉鬼神(让上天庇佑、百姓信服);
    第二,用丰厚的财宝(如黄金、玉器等)去贿赂吴国的君主(夫差);
    第三,用高价收购吴国的粮食、草料,让他们的国库空虚;
    第四,送给吴国美貌的女子(如西施、郑旦),以迷惑、劳损其心志;
    第五,送给吴国能工巧匠,诱导他们大兴土木、建造高台宫殿,耗尽他们的财富,疲惫他们的民力;
    第六,送给吴国阿谀奉承的奸臣(如伯嚭),让吴国变得容易攻打;
    第七,促使吴国的忠谏之臣(如伍子胥)变得处境强硬,最终导致他们被迫自杀;
    第八,让越国自身国家富裕、储备充足武器;
    第九,磨砺坚固的甲胄和锋利的兵器,等待吴国疲惫衰弱时出击。

    所以说,这九种方法不必担忧(只要做到),切记不要传出去,用它们来夺取天下都不难,何况是对付一个吴国呢?”越王说:“好。”


    二、重点词句/内容详解

    词句解释
    九術九种计谋、策略。《越绝书》称“九术”,《史记》中勾践说“七术”,可能是版本或归纳差异,核心思想一致。
    尊天地,事鬼神通过祭祀、卜筮等手段,显示越国有天命所归,同时凝聚民心、震慑敌人。这是古代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手段。
    重財幣,以遺其君財幣:金钱、玉帛等贵重物品。遺(wèi):赠送、贿赂。目的不是友好,而是让吴王贪图享乐、放松警惕。
    貴糴粟槁,以空其邦糴(dí):买入粮食。槁(gǎo):干草(饲料)。贵糴:用高价收购。让吴国以为能赚大钱,大量卖出粮食和草料,导致本国储备空虚,同时抬高粮价、民怨沸腾。
    遺之好美,以為勞其志好美:美女。劳:损耗、扰乱。用美女消耗吴王的意志,使其沉湎酒色、荒废朝政。历史上西施、郑旦即为此术。
    遺之巧匠,使起宮室高臺送去能工巧匠,引诱吴王建造姑苏台、馆娃宫等大型工程,耗尽吴国财力民力。
    遺其諛臣,使之易伐諛臣:阿谀奉承的奸臣。越国用重金收买吴国大臣(如伯嚭),让他们在吴王面前说越国好话、误导决策,使吴国变得容易攻伐。
    疆其諫臣,使之自殺疆:通“强”,使……强硬、处境艰难。諫臣:敢于直谏的忠臣(如伍子胥)。通过反间计、谗言,让忠臣与吴王关系紧张,最终逼迫忠臣自杀或被杀。
    邦家富而備器越国自身要富国强兵,准备好武器装备。这是内功,前六条是削弱敌人,第八条是壮大自己。
    堅厲甲兵,以承其弊堅厲:使坚固、锋利。承:趁着。弊:疲惫、衰败。等到吴国被前几条计谋耗尽国力、民心离散时,越国以精锐之师出击。
    九者勿患,戒口勿傳这九种方法不必担心做不到(只要执行即可),但一定要保密,不能外传。
    以取天下不難,況於吳乎文种极为自信:这套组合拳连天下都能拿下,何况区区吴国。

    三、评析

    这段文字是《越绝书》对越国灭吴谋略的系统总结,与《史记》中“伐吴七术”相呼应,但更为详尽、条理分明。文种的“九术”本质上是一套完整的“削弱敌人—壮大自己—等待时机—致命一击”的战略框架,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 心理与道义战(第一术)
    “尊天地,事鬼神”看似虚妄,但在春秋时期极为重要。越国需要通过神权来证明自己复仇的正当性,同时让吴国民众觉得夫差逆天而行、必遭报应。这是争夺“话语权”和“民心向背”的手段。

    2. 消耗与离间战(第二至第七术)
    这是“九术”的核心,也是越国实际执行最成功的地方:

    • 经济消耗:高价购粮(第三术)→ 吴国粮草空虚;送巧匠建宫室(第五术)→ 耗尽吴国民力财力。
    • 意志瓦解:送美女(第四术)→ 夫差沉湎酒色,不理朝政;送财宝(第二术)→ 夫差贪图享乐,丧失警惕。
    • 人事操控:送谀臣(第六术)→ 伯嚭被收买,在朝中为越国说话;强谏臣(第七术)→ 伍子胥被孤立、逼死,吴国失去最后的清醒者。
      这一套组合拳是典型的“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变体——不是让吴国直接投降,而是让它从内部腐烂。

    3. 自身建设与致命一击(第八、九术)
    前七条都是针对吴国的,但如果越国自己不强大,一切白费。所以第八术“邦家富而备器”是内功,第九术“坚厉甲兵,以承其弊”是等待时机后的总攻。这与《史记》中范蠡的“待其自敝”思想完全一致。

    4. 与《史记》的对照
    《史记》中勾践对文种说“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说明九术(或七术)并非全部成功,但核心的三四条(如送美女、送财宝、贿赂伯嚭、逼死伍子胥)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越绝书》这段更像是后人对越国谋略的理论化总结,未必全是历史实录,但反映了战国至汉代对“阴谋”与“战略”的高度重视。

    5. 道德争议
    “九术”中大量使用了欺骗、贿赂、色诱、离间等非正面手段,与儒家“以正合,以奇胜”但强调“仁义”的战争观存在冲突。不过在当时吴越生死存亡的背景下,越国作为弱势一方,采用这些手段有其“不得已”的合理性。后世评价文种,往往既赞叹其谋略,又对其“阴狠”有所保留。

  • 《心智的误区》(18):从巫术到礼俗:一种文化如何被改造、继承与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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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前面两节,我们讨论了巫术文化的性质及其演变规律。从这一期开始,我们进入一个更深层的议题——巫术思想的理论化。

    詹鄞鑫教授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在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之后,原始思维并没有消失。它穿上了哲学的外衣,以理论的面目重新登场。今天,我们来揭开这件外衣,看看那些看似精深的古代哲学体系中,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巫术思维内核。

    【第一部分:理论建设的两条道路】

    当我们说起“巫术”,常常想到的是那些直观的、感性的原始仪式——模仿下雨就洒水,模仿打猎就射箭。但詹鄞鑫教授提醒我们,在文明时代,还存在着一种“理论化”的巫术。它不再由原始仪式表现,而是由复杂的哲学概念构成。但它的思维方式,依然遵循着原始思维的基本法则。

    那么,原始思维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泰勒早就概括过:把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现象或经验,不适当地、甚至无条件地扩大和推广,从而导致脱离实际的错误联想和推理。詹鄞鑫教授将这一特征简洁地概括为:不顾一定前提和条件的无限制推广。

    进入文明时代后,人类的抽象思维能力有了显著进步。春秋战国时代诸子百家的涌现,便是思想理论大发展的标志。然而,理论的发展并不意味着原始思维的退场。理论所依赖的逻辑方式,既可以是科学性的,也可以是巫术性的。战国秦汉以来盛行的星占术、相地术、相人术、医术、兵法等等,它们赖以建立的天人合一观和阴阳五行学说,便是包含了浓重原始思维色彩的思想理论体系。

    司马迁在《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对阴阳五行学说的奠基者驺衍的理论方法有一个极为精辟的概括。他以四个字概括驺衍的方法:“推而大之”——由已知推向未知,由具体推向一般。如果推得合理,这本来是一种正确的方法。但驺衍的问题是四个字中的后两个字:“至于无垠”——毫无边界的推广。因此他的理论“闳大不经”——宏大却不合乎常理。

    【第二部分:一条被古人自己意识到的分界线】

    接下来,詹鄞鑫教授引用了一段极为珍贵的史料,来自《淮南子·说山训》。这段文字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表明: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的思想家已经意识到类推法不是万能的。他们在思考,什么样的类推是合理的,什么样的类推是错误的。

    原文是这样说的:“狸头愈鼠,鸡头已瘘,虻散积血,斲木愈龋,此类之推者也。膏之杀鳖,鹊矢中猬,烂灰生蝇,漆见蟹而不干,此类之不推者也。推与不推,若非而是,若是而非,孰能通其微?”

    翻译过来就是:因为野猫能捕鼠,所以野猫头可以治疗鼠疮;因为鸡能啄食小虫,所以鸡头(芡实)可以治疗颈瘘;因为虻虫叮咬处血液不易凝结,所以虻虫能散血化瘀;因为啄木鸟善啄蛀虫,所以啄木鸟的喙可以治疗龋齿。这些是合理的类推。但用杀虫的药膏去杀龟鳖——龟鳖生活在水里,药膏怎么起作用?用射天上鸟雀的箭去射洞中的刺猬——位置完全不同。认为烂灰可以生蛆,就像腐肉能生蛆一样;认为油漆被螃蟹靠近也会像螃蟹身上的水一样不能干燥。这些就都是错误的类推了。

    哪些可以类推,哪些不能?往往似是而非,似非而是,谁能彻底搞明白呢?

    《淮南子》把这个问题摆了出来。这说明,到这个时代,思想家们已经开始反思和怀疑普遍存在的思维方式——用一个个孤立的、看似相似的现象就进行因果推导。他们称呼“类之推者”和“类之不推者”,实质上就是在划一条边界。

    但詹鄞鑫教授紧接着指出,这种反思的成熟程度,不能过分高估。从今天的认识来看,即使《淮南子》认为合理的那些类推——野猫头治鼠疮、啄木鸟喙治龋齿——其实绝大多数也是错误的。因为这仍然是基于“互渗”原则的一种象征性关联:野猫吃鼠,有其天生的能力和消化系统,不会单单集中在头部;一个人的头和另一个人有任何相似,也不代表他们能互换能力。“猫捕鼠”与“猫头疗鼠疮”,两者所依的逻辑并不相同。前者建立在捕食的生物特性上,后者却建立在一种“机能凝聚于头部”的象征想象上。然而这种细微错位,恰恰就是巫术思维。

    【第三部分:巫术理论化的本质】

    由此,詹鄞鑫教授对“巫术思想的理论化”给出了一个精辟的总结。

    这样的理论,不再是原始时代那种直观的感性认识。它是一种经过了高度概括的、具有理性精神的认识。它用概念来说话,用体系来组织,用推论来展开。它所达到的抽象程度,是原始思维所无法企及的。所以,这样的理论不可能在原始时代产生。它只能在人类思想水平相当发达的时代——具体说,就是像春秋战国这样的思想大发展时代——才可能诞生。

    但诞生的早晚,并不改变它的思维本质。因为它的底层依然遵循着原始思维的基本法则:将个别经验无限制地推广,将表面的相似当作内在的联系,用联想替代因果论证。它和原始巫术不同的,不是思维方式,而是思维形式。原始巫术用仪式舞蹈求雨,理论化巫术用五行生克求雨。两者都把手段与目的之间的无关关联,当成了真正的因果关系。

    【小结】

    以上是“巫术思想的理论化”这一议题的总论。本期我们建立了三个核心认识:第一,文明时代的理论中可能隐藏着原始思维的巫术内核;第二,驺衍“推而大之,至于无垠”的方法是这一理论化的典型代表;第三,尽管战国思想家已开始意识到类推的边界,但他们的反思尚未触及巫术思维的根本问题。

    从下一期开始,我们将具体剖析文明社会中两种最重要的“巫术思想的理论化”形态——阴阳五行学说和象数哲学。我们将看到,这些看似精深的哲学体系,是如何在最根本的思维原则上,与原始巫术一脉相承的。

  • 《心智的误区》(17):从巫术到礼俗:一种文化如何被改造、继承与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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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上一节我们建立了一个核心区分:巫术是技艺,标准是真伪;巫术文化是复合体,标准是存在。巫术文化遵循一般文化现象的规律——它产生、发展、演变,也可能消亡。

    那么,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巫术文化究竟沿着怎样的轨迹发展和演变?

    詹鄞鑫教授在《心智的误区》第四章第二节中,将巫术文化的发展演变归纳为三条主要路径:宗教化、民俗化和制度化。这三条路径各有其内在逻辑,但又相互交织,共同塑造了我们今天所见的巫术文化形态。

    本期,我们逐一审视这三条路径。

    【第一部分:巫术文化的宗教化】

    首先,我们需要厘清巫术与宗教的根本区别。

    詹鄞鑫教授给出了一个清晰的界定:巫术是一种技艺,其目标是通过所认定的自然规律,直接控制和支配自然、社会或鬼神。而宗教,本质上是人们将处理人际关系的各种手段运用于人神关系之中而形成的观念和行为系统。宗教的目标是通过神灵的意志和力量来达到目的。

    这两类活动所体现的世界观是不同的。正如弗雷泽所分析的那样:巫术的前提是认定世界的变化服从于某种非人格的规律;而宗教的前提是相信世界的变化可以由具有人格的神灵意志来改变。

    但这里有一个关键点。人在从事活动时,并非总是由理智和分析来支配。许多行为仅仅是出于对传统习俗的继承沿袭,并不一定对沿袭已久的做法进行理性的思考和取舍。因此,互相矛盾的世界观完全可能统一在同一种活动之中。当巫术活动形成习俗文化后,在发展过程中就有可能与当时的神灵信仰相结合,从而转化为带有宗教性质的活动。

    这就是巫术文化的宗教化。

    以古代求雨为例,这一演变轨迹极为清晰。

    原始的求雨活动多属于巫术。女巫们手持树枝或牛尾,一边舞蹈,一边将所沾之水向四周挥洒,象征下雨——由此形成“舞雩”求雨礼俗。巫师们头戴鹬冠,身披羽毛,装扮成“知天将雨”的水鸟,期望以此引来甘雨——由此形成“皇舞”求雨礼俗。用布帛扎成龙形,由特定年龄的人举龙而舞,象征龙的出现以引发雨水——由此形成“龙舞”求雨礼俗。

    这些都是典型的模仿巫术,依靠的是“相似相生”的原则。整个过程不需要神灵的介入。

    但到了秦汉时代,求雨活动发生了显著变化。董仲舒《春秋繁露·求雨》详细记载了西汉的求雨仪式。仪式中除了保留舞龙、暴巫等传统巫术项目外,还加入了大量的祭祀内容:春季祭祀共工,夏季祭祀蚩尤,季夏祭祀后稷,秋季祭祀少昊,冬季祭祀玄冥,并供献生鱼、清酒、脯肉等祭品。

    《后汉书·礼仪志》所载东汉求雨之礼,同样如此——“公卿官长以次行雩礼求雨,闭诸阳,衣皂,兴土龙,立土人舞僮二佾,七日一变,如故事;反拘朱索社,伐朱鼓,祷赛以少牢如礼。”其中,兴土龙、舞僮、闭阳等是巫术,而祷赛以少牢则是向神灵献祭报谢,属于宗教性的活动。

    又如古代的迎四气巫术。于四“立”之日,天子率群臣到郊外迎接新气降临,同时祭祀当方之神——立春祭东方帝太昊、东方神句芒,立夏祭南方帝炎帝、南方神祝融,立秋祭西方帝少昊、西方神蓐收,立冬祭北方帝颛顼、北方神玄冥。迎接新气是巫术思维——认为季节变化可以通过人的主动迎接来促成;而祭祀五帝则是宗教行为——向有意志的神灵膜拜祈祷。

    民间巫术中也掺杂了宗教意味。如一则产妇生产时的咒辞:“东王公,西王母,前朱雀,后玄武,仙人玉女来此护我。诸恶魍魉莫近来触。急急如律令。”咒辞的强制命令语气——“急急如律令”——属于典型的巫术;但所呼唤的对象东王公、西王母、仙人玉女,则属于道教神灵。巫术与信仰在此交融。

    詹鄞鑫教授由此指出:原始巫术是技术与魔法不分;进入文明时代后,巫术又与宗教难分。

    【第二部分:巫术文化的民俗化和制度化】

    通常所说的“礼俗”,包含着“礼”和“俗”两个方面。

    “俗”即民俗,是民众的习俗。“礼”则是上层社会对民俗的改造——更加规范、更加隆重,最终形成制度。两者的性质原本相近,但功能和意义有明显区别。民俗是文化的无意识的继承和发展,比较多地保留了初始的意义;而礼制是为着适应政治统治的需要而诞生的,充满强烈的宗法精神和象征意义,往往具有突变性,带有明显的人为色彩。

    关于民俗的形成,詹鄞鑫教授引用了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的一段极富洞察力的论述。博厄斯指出:每一种习俗都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可以引起很多不同的观念联想。一旦我们意识到一种习惯与某些观念的联想关系,我们就倾向于用现有的观念联想来解释这一习惯——而这些观念联想很可能不同于习惯形成之初所引发的联想。

    更关键的是博厄斯对习俗形成机制的判断。他说,一个民族越原始,受支配日常生活行为的习惯的约束就越严格。原始人对背离已有固定习惯的抵制,是出于感情反应,而不是理智的推理。许多习俗的形成并非有意识地造成的。我们不应该从大脑的理性过程中寻找原始人习俗的起源。

    詹鄞鑫教授由此提炼出一个重要观点:习俗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与人类的情感因素相联系,是在一种“无意识”的状态下形成的。这种无意识性质,即使对于现代社会也同样适用。

    在现代生活中,许多传统的带有巫术因素的文化,比如许多传统节日,即使我们已经认识到其中包含非科学因素,而且并不相信巫术的实际效力,也不见得会刻意加以反对,除非它已经严重危害社会。相反,任何对传统的背离往往会受到普遍的抵制。

    一个极具说服力的例子是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起初,这一行为是为了辟邪驱恶。后来逐渐演变为喜庆的表达。尽管燃放烟花爆竹已经造成了数不清的灾害和悲剧,而且有人提议以录音替代爆竹燃放,但响应甚微。

    这正是巫术文化之顽强生命力的根源所在。它并非建立在理性论证之上,因而也无法仅凭理性论证来消除。它扎根于情感,扎根于集体记忆,扎根于被重复了无数次的年节节奏。人们过年放鞭炮,不是因为相信有鬼要驱,而是因为不放鞭炮的年,情感上就不像过年。

    如果说民俗是无意识的继承,那么礼制就是有意识的改造。巫术文化的制度化,主要表现在由巫术演变为贵族礼仪的过程。

    以迎四气之礼为例。《礼记·月令》对迎气礼有极其死板的规定。以孟春之月为例:立春前三天,太史向天子禀报“某日立春,盛德在木”。天子开始斋戒。立春当日,天子亲自率领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到东郊迎接春气。返回后,在朝廷赏赐公卿、诸侯、大夫。命令国相宣布德教和命令,施行庆赏和恩惠,下及万民。又命令太史遵守法典礼法,执掌观察天象日月星辰的运行,不能有差错和失误,不要失去常道法理。

    其他季节的迎气礼,也都有类似的规范制度。原始时代的迎气礼或许也有相应措施,但不太可能是如此严格的规范。

    原始巫术是自发、随意、不拘形式的。当它被纳入国家礼制之后,就变得固定、严格、程序化,成为政治的一部分。它的出发点和目的都已改变——与其说是为了影响自然,不如说是为了彰显秩序。它是天人合一观念的政治化呈现:四季运行有常道,国家的政令也必须有常法。迎气礼是对自然规律的模仿,更是对政治秩序的确认。

    【结语】

    总结本节的核心脉络。

    巫术文化的发展演变,大致有三条路径。

    第一,宗教化。巫术与神灵信仰结合,从直接控制自然转变为向神灵祈祷。原始的自发巫术与后来的人为宗教,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融合。

    第二,民俗化。巫术融入日常生活,成为民众的习俗。这些习俗的形成往往出于无意识,其生命力扎根于情感和传统,而非理性论证。这也使得它们难以被理性论证所消除。

    第三,制度化。巫术被上层社会改造为礼制,具有了严格的规范和程序。原始的巫术意义在制度的框架中逐渐被宗法精神和政治象征所覆盖。

    这三条路径并非彼此孤立。一种巫术文化可能同时经历了宗教化、民俗化和制度化。我们今天所见的许多礼俗,正是在这三重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历经千年而塑造成形的。

    这也意味着,当我们试图理解一种巫术文化时,不能简单地问“这个行为有没有效”或者“这个观念正不正确”——因为它的生命力从来就不全在效验或真理之中。它在信仰里,在习俗里,在制度里,在每一次除夕的清扫和爆竹声里。

    下一期,我们将进入第四章最核心的议题——巫术思想的理论化。我们将探讨阴阳五行学说与巫术思维的深层关联,以及中国古代哲学如何在原始思维的基础上建立起了精密的“象数”宇宙观。下期见。

  • 《心智的误区》(16):巫术与巫术文化:一字之差,为何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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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一个被混淆的关键概念】

    在前几期节目中,我们完成了对巫术起源问题的系统梳理。从这一期开始,我们进入一个新的议题——巫术与巫术文化。

    很多关于巫术的讨论之所以纠缠不清,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概念的混同。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将“巫术”与“巫术文化”混为一谈。

    詹鄞鑫教授在《心智的误区》第四章中,专门设置了一节来厘清这两个概念。他的基本判断是:巫术与巫术文化的性质是根本不同的。如果我们不能区分这两者,就无法真正理解巫术在人类社会中的位置。

    那么,巫术和巫术文化究竟区别在哪里?这个区别又意味着什么?

    【第一部分:两个概念的根本差异】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两者的定义。

    所谓巫术文化,简单地说,就是由巫术思维及其活动所产生的、或包含了巫术思维及其活动的文化。这里的落脚点是“文化”,而不是“巫术”。

    那么,“文化”是什么?泰勒在《原始文化》中给出的定义至今仍具参考价值:文化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注意这个词——“复合体”。它不是各种元素的简单相加,而是融合。

    由此,詹鄞鑫教授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区分。

    如果立足于技艺,巫术是伪科学,它的对立面是科学技术。同样的改造自然的企图,所依据的联想推理如果正确,便是技术;如果不正确,便是巫术。在这个意义上,巫术的基础是思维方式。

    如果立足于文化,包括巫术文化在内的任何文化,都是一定社会中的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综合表现。它的基础是社会存在,而非单纯的思维方式。

    某种法术,比如在家点燃蜡烛为夜路照明,或者在墙上画饼充饥——这些都可以称为“巫术”。但如果这些法术没有成为社会性的现实,没有形成风俗或传统,它们就只是一些孤立的行为,不能构成“文化”。

    任何巫术文化,既然是一个“复合体”,是一种文化现象,它就不再是一种单纯的法术或技艺,而必须遵循一般文化现象所共有的规律,具备一般文化所共有的性质。

    这是理解本章全部内容的总钥匙。

    【第二部分:巫术文化的四个特性】

    在确立了基本概念之后,詹鄞鑫教授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巫术文化的性质。

    第一,巫术因素与非巫术因素的消长。

    巫术文化在开始时包含非科学因素,这是不言自明的。但文化是发展的。并非所有的巫术文化都以非科学因素为主体。许多巫术文化,其产生与原始巫术习俗密不可分,但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其神秘性和巫术性逐渐淡化,而非巫术因素逐渐上升为主体。

    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春节。除夕、放鞭炮、贴门神,这些原本都有浓厚的巫术意味——驱鬼、辟邪、求吉。但在现代社会中,这些活动的神秘性已经相当淡化,它们更多地成为以庆祝、团聚和娱乐为主的民间节日。巫术的内核被文化的外壳层层包裹,最终,外壳本身成为了主体。

    第二,民族性与地域性。

    任何一种文化都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巫术文化也不例外。

    同样源于古老的改火巫术,在欧洲演变为篝火节,在中国却演变为寒食节。世界上许多原始民族都有过迎请谷魂的巫术习俗,但只有中国上古时代的周民族,才由这样的习俗演变为部落或国家的社稷祭礼。

    这些差异不是巫术思维的不同造成的——巫术思维在本质上是相似的——而是不同的文化土壤赋予了相同的巫术种子以不同的生长形态。

    第三,继承性与时代性。

    巫术文化与其他文化一样,既有继承性,也有时代性。

    继承性表现为习俗的承传,并形成某种文化传统。时代性则表现为不同时代文化的变异。

    一个清晰的例子是桃木辟邪的巫术。在汉代,已经形成岁除在大门上悬挂桃梗桃符的风俗。到了宋代,人们开始在桃符上书写对联。再后来,演变为用红纸书写门联。形式变了,但辟邪纳吉的核心观念一脉相承。

    同样,为死者烧纸钱的巫术,在现代已发展为焚烧仿制的冥国银行存折和信用卡,陪葬品则出现了电视机模型。这些变化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

    时代性的另一面是历史性。巫术文化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也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消亡。就汉民族而言,历史上许多巫术文化已经消失。上古时代用焚烧活人来求雨的“焚巫尪”之法,春秋时代改为暴晒巫尪,魏晋以后便不见记载。通过对某人衣物施加鞭打来伤害对方的巫术,在《史记》旧注引用的古本《战国策》中尚有记载,此后便杳无踪迹。封建王朝的大傩除疫、大雩求雨等礼俗,也随着封建时代的终结而消亡。

    第四,综合性。

    巫术文化作为一种文化,还具有综合性——它不再是某种单纯的巫术技艺,而是多种元素的融合。

    仍以春节为例。它包含了岁除和迎春两方面的意义。岁除活动又包含了除旧、辟邪、庆祝等多种意味。迎春活动则包含迎新、纳吉、开张等种种含义。其中,有的活动具有巫术性质——如放爆竹驱鬼魅、画门神镇邪恶;有的则不属于巫术——如休息、观赏、团聚、宴会,这些出于人的本能需求。

    即使那些带有巫术性质的活动,原先都有其独立的象征意义:做年糕庆丰收、大扫除除旧岁、放爆竹驱鬼魅、画门神镇邪恶、挂桃符辟邪厉、新年贺喜求吉祥。经过一代代的承传和演变,这些方面如今大多已成为春节的组成部分,融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复合体。

    【第三部分:巫术与非巫术的合一——一个根本洞见】

    在阐述了四个特性之后,詹鄞鑫教授进一步提出了一个具有方法论意义的洞见:在巫术文化中,巫术与非巫术是合一的。

    有些活动,如果就其巫术的方面而言,可以看作巫术文化;如果就其非巫术的方面而言,则可以看作非巫术文化。

    以除夕大扫除为例。大扫除本身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具有实际意义的活动,并不是巫术。然而,当人们把大扫除与驱邪除旧的观念联系在一起之后,原先的非巫术活动就带有了巫术的意味。

    这种意味体现在:大扫除不再是一种可以按正常逻辑任意进行的行为,而必须讲究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按照古老的文化传统,除夕的大扫除必须在新年来到之前完成,大年初一就不能扫地了。扫除的方式也有讲究——必须从里往外扫,必须扫遍所有角落。然后再采取悬挂桃符、苇索、磔狗、洒鸡血之类手段,以防止邪气的侵入。

    这些讲究与纯粹的打扫卫生毫无关系。它们之所以必须遵循,完全出于某种巫术性的观念。而这种观念一旦成为民族传统,大扫除活动便不再是一般的卫生活动,而成为某个民族文化的一部分。

    这种巫术与非巫术融为一体的现象,在古代医药和养生文化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古代神仙家的辟谷、行气、导引等养生术,其出发点和具体的阴阳五行原则带有浓厚的巫术意味。但在实践中,这些方术也确有对人体有益的一面。三国华佗的五禽戏,就是一种由“古之仙者”创造的导引术发展而成的健身术。华佗弟子吴普坚持练习,年九十余尚能“耳目聪明,齿牙完坚”。

    同样,马王堆帛书《五十二病方》以及道士葛洪、孙思邈的著作,既包含着明显的巫术内容——如符咒治病法随处可见——也包含着大量的医药经验。将它们完全看作科技著作,或完全看作巫术文献,都是片面的。

    詹鄞鑫教授由此提炼出一个极具启发性的判断:巫术与非巫术的互相融合,其实是今天的认识,是建立在分析基础上的认识。而在古人的眼光中,两者本来没有界限。

    当我们立足于“文化”而非“技艺”的角度来看待古代的巫术性习俗或活动时,只能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而不能将其中的科学技艺和巫术技艺一一区分开来。如果是分析,那就巫术归巫术,科技归科技——但那就不再是“文化”了。

    这正是将“巫术文化”与“巫术”概念相区分的根本意义所在。

    【结语】

    总结本节的核心论点。

    巫术与巫术文化,一字之差,性质迥异。巫术是技艺,其标准是真伪——联想的正确与否决定了它是技术还是巫术。巫术文化是文化的复合体,其标准是存在——它是否成为社会性的现实,是否融入传统与习俗。

    正因为是文化,巫术文化才具有了民族性、时代性和综合性;正因为是文化,巫术与非巫术才能在同一个复合体中融为一体;也正因为是文化,我们才不能简单地以“迷信”或“科学”的标签来对待那些承载着深厚历史积淀的习俗与活动。

    当我们讨论春节、端午、中秋时,讨论的是文化,而不是孤立的巫术。当我们审视中医、气功、养生时,面对的是一个包含着合理经验与错误联想、并历经千年演变的复杂传统。

    这个区分,不仅是一个学术概念上的澄清,更是一种理解人类文明的必要眼光。

  • 32.邵雍嘉祐三年关中旅行19首解析:《题淮阴侯庙》赏析(24):解析萧何(11):谁是内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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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史公说萧何与曹参“素不相能”,这句话的深意,在《史记·曹相国世家》中有更具体的铺垫:“参始微时,与萧何善;及为将相,有却。”——曹参身份低微时,与萧何交好;等到两人各自做了将军和相国,反而产生了隔阂。在沛县时,曹参是“狱掾”,萧何是“主吏掾”,都是县里有头有脸的豪吏。刘邦称沛公时,萧何担任丞相,曹参则为“中涓”,是刘邦身边的亲近侍从,负责传达命令、随侍左右。能担任这种近侍角色,足见刘邦对曹参的信任非同一般。

    翻开《史记·曹相国世家》,会发现一个令人震撼的事实:曹参的战功,似乎还要盖过韩信。从刘邦起兵以中涓身份随行起,到项羽封刘邦为汉王之前,短短两年间,曹参如同开挂一般,历经数十场大小战役,攻取胡陵、方与、薛、砀、雍丘、宛、南阳郡、武关、峣关、蓝田等众多要地,先后击破秦监公、章邯、李由等多支主力部队,更亲手斩杀李由。而且,曹参在攻城时多次“先登”——第一个登上城墙,这是何等巨大的军功。可想而知,曹参不光有勇,更不乏谋略与智慧。他的爵位从七大夫一路累升至执圭,是灭秦的主要功臣之一。

    汉元年,刘邦受封汉王,曹参被封为“建成侯”,入汉中后升任“将军”,这时候萧何是丞相。如果不是因为一个人,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两人的感情断不至于“有却”,更不会发展到后来的“素不相能”。这个人,就是韩信。

    一切因果,都要从那场“登坛拜将”说起。刘邦斋戒设坛、要拜大将时,事先没有透露拜的是谁,于是“诸将皆喜,人人各自以为得大将”。按常理,想当“大将军”,起码得是“将军”才有竞逐资格。所以帐下的“将军”们,个个都以为被拜将的会是自己。那么,来看看当时有资格入围的将军名单:第一名,当然就是曹参,他已是建成侯兼将军;此外,或许还有樊哙、周勃、灌婴、纪信、夏侯婴等人。说句实在话,曹参要做第二,恐怕没人敢称第一。所以,不仅曹参自己觉得“应该是自己”,所有将领也都觉得“该是曹参”。如果没有韩信,或许刘邦自己也早已默认曹参就是大将。

    结果呢?萧何拉回来一个“亡将”——一个逃跑的军官韩信,刘邦居然直接拜他为大将军。就算韩信没逃跑、还在当治粟都尉,资历离将军也差着十万八千里,韩信是哪根葱,算老几?

    想象一下众将被韩信“截胡”的画面:所有人都等着念出自己的名字,结果念出来的,却是一个他们甚至可能都没听说过的人。曹参、樊哙、周勃、灌婴这些人会怎么想?他们或许愤怒,但更多的,恐怕是对萧何的质疑——“丞相为什么这么相信韩信?”而对曹参来说,这甚至不止是失落,而是一种公开的羞辱。他一个“身经百战、功最多”的宿将,竟被一个治粟都尉压在头上,还要俯首听令。这口气,谁咽得下?

    韩信要彻底证明自己,大约用了三年。这三年里,他需要时间磨合军队、筹划战略、打胜仗。可在胜利来临之前,曹参每天面对的是什么?是听命于韩信帐下,向一个资历远不如自己的年轻人汇报。其他将领看他的目光,恐怕既有同情,也少不了幸灾乐祸。他对萧何的怨恨,在每一天里积聚。他对韩信的不服,或许每一天都暗自发狠:“总有一天,叫你知道姜还是老的辣。”自从韩信登坛拜将之后,曹参似乎就死死地防住了韩信。即便刘邦在与项羽的厮杀中数次命悬一线,曹参这位昔日的贴身近侍,也缺席了救护刘邦的工作。“素不相能”并非见面就吵,而是根本不想见到对方,不愿提起对方。对曹参而言,萧何是那个让自己蒙羞的人;对萧何而言,曹参又是那个因自己“让贤”而受益、却丝毫不领情的人。

    同样,刘邦也需要时间来考验韩信。于是,他派了那个自贴身侍卫起就深得信赖的曹参,去跟随韩信。从韩信攻打魏王豹、平定赵国、到灭齐,曹参全程随行。汉二年,魏王豹反叛,曹参以假左丞相的身份,与韩信一起东进,在武垣活捉魏王豹,俘获其母亲、妻子和儿女,彻底平定魏地。汉王因此将平阳赐给他作食邑。随后,曹参随韩信在邬东攻击赵国相国夏说的军队,斩杀夏说。韩信与原常山王张耳领兵攻下井陉,进击成安君陈馀,而另命曹参回师,从另一路斩杀了赵将戚将军。就在韩信破赵势如破竹的时候,刘邦却在成皋被项羽打得几乎丧命,帐下的纪信、周苛、枞公等将领都被项羽杀死。于是,刘邦和夏侯婴赶到修武,发生了那次著名的卧室夺兵事件。刘邦夺得韩信的赵军,由曹参负责送往敖仓汉王驻地。此时的曹参,身份是将军,官职却是汉王的假左丞相,也就是代理左丞相。

    刘邦闯进卧室夺了兵权,这件事实在新鲜:一个被夺了军队的大将军,还能叫大将军吗?大约刘邦也觉得对不住韩信,于是提韩信为相国,命他向东进攻齐王国。可韩信此时的兵力如何?最精锐的部队已被刘邦夺走,由曹参送到了敖仓;次等兵由张耳率领巡行赵国各地;留给韩信的,只剩下最次的残兵老弱,要靠这伙人去攻打齐国。说好听点,是让韩信迎接更高挑战;说难听点,就是让他去送死。韩信当然不想死。他回关中向萧何要兵。但刘邦的命令是让他向东攻齐,他却先向西回关中要兵,这事儿没法容忍。于是,刘邦又“接管”了韩信从关中带出的部队,韩信的声势再度大振。韩信不得已,只能在赵国招募一些流民散兵,带着这一帮乌合之众一路向东杀向齐国。即便如此,刘邦也不敢放松对他的警惕,又派曹参以汉王右丞相的身份,隶属韩信。

    刘邦大概不指望、甚至也不相信韩信真能攻下齐国。所以当郦食其请命去劝降齐王田广时,刘邦欣然同意。田广被郦食其说服归降后,解除了历下驻军的戒备。当韩信率军打来时,虽然率领的是一群乌合之众,可对方早已解除了戒备,于是韩信大破齐军,直取临淄。从攻破历下、取临淄、定济北,到斩杀龙且,曹参参与了韩信攻齐的全部过程,并立下赫赫战功。

    当韩信受封齐王时,刘邦封曹参为齐王相国。这俩人还是被绑在一起。而曹参的官职,除了是齐王韩信的相国,还是汉王的右丞相。理论上,他随时可以取代韩信,也随时可以取代萧何。项羽覆灭后,韩信被刘邦“袭夺”兵权,成了光杆司令。大约一个月后,被改封楚王,封地是韩信的老家下邳。韩信被“袭夺”时,曹参身为韩信的相国、汉王的右丞相,他到底在做什么?史书没有明写,只淡淡带了一句:他在韩信被夺军后,留在齐国“平未服者”。司马迁这句话,写得耐人寻味。韩信做齐王将近三年,凭他的本事,齐国哪怕地方再大、猛将再多,岂有两三年还搞不定的道理?当韩信被夺去兵权后,若还有不服之人需要曹参去平定,或许该问一句:这些“未服者”,是不服韩信,还是不服刘邦?曹参是真去平定不服之人,还是去杀人灭口、清洗现场?

    历史没有直接回答,但我们可以听见回声。刘邦改封韩信为楚王后,将齐国收回为郡,曹参也归还了齐王相国的相印。随后,刘邦重新划定齐国疆域,封庶长子刘肥为齐王,仍然让曹参担任齐王相国。汉六年论功行赏,曹参被封为平阳侯。你以为曹参和韩信之间的事就结束了吗?汉十一年,陈豨反叛,刘邦亲征。大约是听到或确认了此事也与韩信有关,曹参“以齐相国击陈豨将张春军,破之”。韩信死后,黥布反叛,曹参再次以齐相国的身份领兵十二万,“与高祖会击黥布军,大破之”。

    从韩信登坛拜将开始,韩信一路开挂,功绩无二于天下,集齐了王、侯、将、相的名号;而萧何稳居丞相之位,从论功到排位,都被刘邦钦定为第一。然而,笑到最后的人,却只有曹参。还是那句话:历史没有给出的回答,并不代表作为当事人、当时人的萧何,心中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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