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扫码观看本文的视频
微信扫一扫即可观看

三、第二种可能:指吕后
吕后为什么罪大?第一个理由太简单了——女人干政。这一点几乎没有争议,我略过不说。
我想说的是绝大多数现代人想不到、但在中国古代却极其看重的一件事:“男子不绝于妇人之手”。
韩信和彭越都落了个“五刑加身、诛夷三族、剁成肉酱”的结局。但韩信比彭越更可悲、更耻辱的地方在于——他死于女人之手。这个女人,就是吕后。
《礼记·士丧礼》规定:“男子不绝于妇人之手。”郑玄注解说,“绝”犹“主”也——男子之死,不应由妇人主持决定。这是封建社会里,男人最后的体面和尊严。
为了保证这一点,很多人意识到“命当绝”时,会毫不犹豫地自裁。这种选择的背后,就包含着“不绝于妇人之手”的底线。
《邵氏闻见录》里,邵伯温详细记述了他父亲和祖父临终时的交代:“无令吾死妇人之手。汝兄弟候吾就小殓,方令家之人哭,勿叫号,俾我失路。”可见,即便到了宋朝,在儒家看来,“死于妇人之手”仍是绝不能接受的。
甚至在此基础上,还发展出了“夫妻不相送,女儿不捧斗”的规矩。这里面,也许藏着男人最后的倔强吧。
韩信临死前说:“悔不用蒯彻之计,乃为儿女子所诈,岂非天哉!”
“儿女子”三个字,固然是轻蔑的骂人话,但隐含的耻辱是——一个征战四方的统帅、功高无二的兵仙,最后死在“儿女子”手里。这种死法,比战死沙场、比被刘邦处决,更加耻辱。
史书记载他“五刑加身”,被木棍抽打至死。民间传说更具体:刘邦曾赐韩信“三不死”——见天不死、见地不死、见铁器不死。吕后命人用布蒙他脸(不见天),把他吊起来砍掉双脚(不见地),再用木棍或竹签杀死(不见铁器)。
在长乐钟室的最后时刻,韩信已无法对“绝不绝于妇人之手”提出任何抗议。他死于女人之手,甚至比凌迟、车裂更加耻辱。
士可杀,不可辱。而韩信的悲剧,恰恰是既被杀了,又被辱了。
吕后羞辱的,不只是韩信一个人,而是整个封建社会礼教的根基——这是对所有男人的羞辱。
从这个角度看,邵雍说吕后就是“罪犹不逮谓斯人”的那个罪无可赦者,完全站得住脚。
四、第三种可能:指刘邦
最无争议的“斯人”,其实是刘邦。
在儒家价值观里,在韩信不忠、萧何不义之上,刘邦因猜忌而杀韩信——或者暗示借吕后之手诛杀——这是不仁。皇帝要以德治国,行仁政。帝王不仁,本身就比臣子不忠不义更严重。
刘邦听到韩信被杀的消息后,“且喜且怜之”——高兴的是隐患已除,怜悯的是功臣被杀。这种态度,正说明他才是最后拍板的人,是真正的主谋。吕后不过是执行者,刘邦才是决策者。这是后世史学家一致的看法。
那么,邵雍在这首诗里,到底有没有影射刘邦?
我们拆解第一句:“一时韩信为良犬,千古萧何作霸臣。”
用韩信的“一时”对比萧何的“千古”,用韩信的“良犬”对比萧何的“霸臣”。“狡兔死,走狗烹”的魔咒下,韩信“才得安宁反受诛”,正是他身为“良犬”的宿命。而萧何以王佐之才开启了汉朝“霸王道杂之”的治国方略,成就了四百年炎汉,所以说他的功劳可称“千古”。
表面上看,萧何似乎比韩信优越一点——至少他是“臣”,不是“犬”。但邵雍马上就说:萧何并不优越到哪里,他俩“彼此并干名教罪”。
人们不禁要问:韩信是“良犬”,那“犬主人”是谁? 是谁把一代兵仙当狗玩弄?
萧何是“霸臣”,有霸臣必有霸主。这个“霸主”是谁? 不言而喻。
在邵雍的时代,在诗里写“汉皇负德”也许是他能妄议的极限了。要是敢直言“汉皇有罪”,恐怕数千年的封建正统不会答应。但刘邦作为皇帝、作为犬主人、作为霸主——他自己干净不了多少。
五、回到开头那句话:无家底、有家教的孩子,能不能立足?
现在,我们来说“第二层意思”。
一个孩子能不能立足,他自己是练成一身“良犬”的武艺,还是学到满腹“霸臣”的王佐之才?其实,这些都不是他自己能决定、能掌控的。
决定他能不能立身的,往往是他遇到了一个怎样的领导、一个怎样的老板——一个懂得并且能够拿捏他的人。
可悲可叹的是,对于我们普通百姓来说,即便认识到了这一点,也无能为力。
如果不愿被拿捏,很可能更难立身;想要容易立身,又不得不被拿捏。怎么办?
也许,这就是该问“活着的意义”的时候了——
当得和失无法两全时,得到了值得拥有的,就够了。
无家底,你还不愿被拿捏,那些有家底、有势力的就愿意吗?
既要又要的好事,邵雍也无解啊!
发表回复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