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作者:连劭名
商代祖先的名號,如上甲、大乙、父丁、兄庚、妣辛、母庚等等,都是去世之後追赠的稱謂,這在文獻中稱爲鬼號,《周禮·太祝》云:“辨六號,.....二日鬼號。”鄭玄注:“鬼號,若云皇祖伯某等等。”《論語·爲政》云:“非其鬼神而祭之。”《集解》引鄭注:“人神日鬼。”鬼號主要用于祭祀活動,因此古人又認爲這種稱謂是廟主的名稱,所以又稱爲廟號,《史記·殷本紀》《索隱》云:“譙周以爲死稱廟主曰甲也。”又云:“譙周云夏殷之禮,生稱王,死稱廟主,皆以帝名配之,天亦帝也,殷人尊湯故曰天乙。”複雜的廟號可包含若干種成份,其中最主要的是日名。有時甚至可以省略其他成份,僅保留日名,例如賓組卜辭中有:
《東》257:贞于甲介禦婦好。
“甲介”,指某位日名甲的先王的庶子,卜辭中有“多介子”,賓組卜辭中有:
《合》816:于父乙多介子有。
有犬于父辛多介子。
又如何組卜辭中有:
《合》27162:辛酉卜,犾(yín,两犬相咬),貞王其又辛爽,惠歲,又正。
“辛爽”是某一日名辛的祖先的配偶。
稱謂中使用日名的習俗起源甚早,陳夢家先生曾指:
“夏世諸王已用此制。《夏本紀》的太康、中康、少康 (康即庚)、孔甲、履癸,以及《太平御覽》八十三引《紀年》:帝厪一名胤甲。都以天干爲名,殷滅以後,此制仍然通行,如《齊世家》的丁公、乙公、癸公并殷周金文中所見的,亦不限于王室。”
商代傳説中的神話人物没有日名,如《楚辭·天問》中的商人遠祖王亥,卜辭中稱爲高祖王亥,或高祖亥,亥字從鳥,不是日名。日名始于上甲,之後有報乙、報丙、報丁,示王、示癸,六位人物的日名保存十干的首尾,當是有意安排的,陳夢家先生認爲這是成湯建國之後追赠的名號。
對于日名所代表的意義,有許多推测,有生日、死日、祭名、次序等多種推测。唐立庵先生説:
“這是按祭的日次排的,用甲日祭的就叫祖甲父甲,用乙日祭的就叫祖乙父乙,與生日死日無關。卜辭凡稱祖甲父甲等均以甲日祭,是明顯的證據,《史喜鼎》説:[史喜乍朕文考翟祭厥日唯乙。](《商周金文録遺》78)......《史喜鼎》说明這鼎是爲了禴祭文考的,所用祭日是乙,所以叫做文考乙或文考日乙,這是十分清楚的。”
李學勤先生的觀點是:
“日名有些像謚法,是在死後選定的,和生日死日無關。祭祀日依日名而定,并不是日名依祭祀日而定。”
日名代表祭日的看法,最接近事實。如唐先生所引《史喜鼎》銘文至少可證明一件事,即“翟祭”是有固定日期的。至于李先生所説祭日依日名而定,不是日名依祭日而定,也有待于進一步的證實。
卜辭中有關于“乍日”的占卜,李學勤先生認爲是卜問日名,例如:
《後》下9.3:丙申卜,出,貞乍小□日,惠癸,八月。
商代祭祀種類多,儀式複雜,多數祀典的日期與受祭者的日名一致,但也有相當多的例外情况,如𨸏組卜辭中有:
《合》20398:癸丑卜,又小卜辛,羊豕。
惠今日用小卜辛羊。
惠豕。
正日又小卜辛羊豕。
《屯》4513+4518:癸丑卜,又小卜辛。
癸丑卜,又小卜辛羊豕,四月。
癸丑卜,又小卜辛羊豕。
正日又小卜辛羊豕。
惠豕。
以一人......。
兩組卜辭是同時同事的占卜。“今日”和“正日”對卜,“今日”是占卜日癸丑,“正日”可能是辛日,也可能是指小卜辛的法定祭日。
“正日”又見下列卜辭:
《合》2908:乙亥,…兄戊,正日。
《合》19340: .......其正日。
《合》24639:貞弜(jiàng,弓强劲有力)正日,八月。
《合》26072:貞弜正日。
卜辭中又有“職日”,職讀爲直,《廣雅·釋話》一:“直,正也。”《詩經·碩鼠》云:“爰得我直。”鄭箋:“直,猶正也。”“職日”義同于“正日”,例如:
《合》27388:......中己,其職日。
弜職日,其又歲于中己。
《合》27387:弜職日,其又歲于中己。兹用。
卜辭中又有“即日”,廪辛、康丁時代的卜辭中有:
《屯》2359:丁亥卜,其桒(sāng,同“桑”)年于大示,即日,此又雨,吉。
弜即日。
這是卜問桒年祀典日期的卜辭,即、就同義,“日”應指法定的祭日。卜辭中又有:
《合》19906:......又六妣豕,不。
......六妣即日,用。
《合》28269:壬寅卜,其桒禾于示壬,爽暨酒,兹用。
......即日。
《合》29705:即日甲酒,王受又,
《屯》75:即日。
其又公父。
即日。
即、遘(gòu,遇见,遭遇。)義近,何組卜辭中有:
《合》27282:乙酉卜,何,貞祖丁宅,其遘于又日。
祭祀是古代國家的頭等大事,每日都有祭祀,不能間斷,如《國語·周語》云:“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國家制定祭典,内中有祭祀活動的安排,每位祖先在祭典中都有固定的祭日。卜辭中有一些與稱謂相連的“日”,稱爲“某某日”,如賓組卜辭中有:
《合》1248:癸未卜,殼,貞羽甲申王賓上甲日。
王占曰:吉,賓。允賓。
貞羽甲申王勿賓上甲日。
甲午卜,争,貞王賓成日。
“甲申”是“上甲日”,古卜日癸未早于甲申一日,依此可以
推测甲午卜辭中的“成日”是乙未,成是大乙。自甲申至甲午的一旬中,应该还有三報和二示的祭日。
卜辞中与祖先称谓相连的日期还有:
《合》27084:......其弗賓三報日,其㲹,亡......。
《合》22716:癸亥卜,大,貞王賓示癸日,亡尤。
《合》1354:貞成日二牛。
貞成日三牛。
《合》27875:貞啓壽大甲日。
《合》27166:庚申卜,壴(zhù),貞王賓大庚日。
《合》27258:惠今羌甲日鼎。
《合》27172:癸亥,......小甲日,惠庚......。
《合》27097:惠小乙日壽,王受[又]。
《合》23305:庚辰卜,囗,貞王[賓]示壬爽妣庚日,......。
《合》23351:庚辰卜,貞王賓妣庚日,囗,亡尤。
《合》23353:囗午卜,旅,[貞王]賓妣庚日,囗犬,四月。
《合》27561:……对王賓辛日。又正。
《合》27588:囗囗卜,王賓母戊日。
歷組中有一些占卜“某某日”的卜辭,辭例相近,占卜日期多早于先王日名一日,例如:
《屯》2524:癸酉,貞上甲日,亡害。
不遘雨。
其雨。
《合》32429:甲戌,貞大乙日,亡害。
不遘雨。
《懷》1601:癸卯,貞大甲日,不雨。
其雨。
《合》32488:己丑,贞大庚日。
《合》32500:......中丁日,亡害。
《合》32556:甲子,貞其祖乙日害,雨,兹用。
《合》32696:丙戌,貞父丁日,亡[害]。
下列歷組卜辭中,占卜日期與先王日名一致:
《合》33867:甲辰,貞大甲日,不雨。
其雨。
《合》32501:乙卯,祖乙日,兹用。
《合》33990:其雨。
其雨。
丁卯,贞父丁日,啓。
不啓。
《合》33991:弜又。
丁未卜,父丁日,啓。
其雨。
《合》33992: ……父丁日,啓。
《屯》2318:......父丁日,啓。
像這類“某某日”的祭祀,可能就是《國語·周語》中所説的“日祭”,廪辛、康丁時代的卜辭中又有:
《合》27515:日于妣癸,其宅,王受又。
惠囗,王受又。
《合》32557:贞日于祖乙,其乍豐。
《合》27315:其酒日于祖丁,秦又宗,兹用。
《合》27875:癸亥卜,彭,貞其又于日,妣己。
《合》26995:辛巳卜,母癸其日。
弜日,兹用。
這種祭祀有時也可改變日期,如賓組卜辭中有:
《合》1487:甲午卜,賓,貞其競父乙日于大庚,告于……。
《楚辭·離騷》云:“衆皆競進而貪婪兮。”王注:“競,并也。”相似的情况還有:
《屯》594:囗囗卜,羽日父甲宅,競祖丁册,王受又,大吉,
兹用。
《合》25194:......壬歲其兢,在十一月。
將某二位祖先的祭祀合并舉行,稱爲“競”,大約就是卜辭中说的“并酒”,例如:
《合》23326:貞妣庚歲并酒。
貞弜并酒。
《合》23360:貞[妣庚歲]并[酒]。
貞弜并酒。
據卜辭的記載,自然神也有“日”,賓組卜辭中有“河日”,例如:
《合》1182:丁丑,貞惠上甲日囗。
燎于河,王亥、上甲十牛,卯十牢,五月。
丁丑卜,賓,贞惠河日囗。
勿乎。
商代最有规律的祭祀是周祭,祭祀日期的天干與受祭者日名一致,商人用周祭日期記時,晚商銅器銘文中有:
《考古圖》4·29:乙酉……遘于武乙彡(shān)日,唯王六祀彡日。
《三代》6·52·2:戊辰,......在十月一,唯王廿祀協日遘于妣戊武乙爽。
有時省去祖先稱謂,僅用祭日記時:
《考古圖》4·5:丁巳……在九月唯王九祀協日。
《陶齋》3·32:癸巳......唯王六祀彡日,在四月。
這種記時方法多見于帝乙、帝辛時代的卜辭,行文體例同于上引晚商銅器銘文,例如:
《佚》518:壬午,王田......。在五月,唯王六祀彡日。
《續》1·23.5:癸巳,......在六月,甲午彡羌甲,唯王三祀。
卜辭中利用祭日記時的方法很多,如無名组卜辭中有:
《合》26935:羽日大乙,王其宅祖乙,又羌。
《合》27129:祭大乙,其宅祖乙,二牢。
三牢。
囗牢。
“羽日大乙”和“祭大乙”都是大乙的祭日,應是兩個固定的天干爲乙的日期。文丁時代的卜辭中有:
《屯》3564:羽日于祖乙,其宅于武乙宗,王受又二,引吉。
無名組卜辭中又有:
《屯》2579:于大乙日出,……迺射水兕,亡[哉],吉。
“大乙日”一定是一個固定的日期。無名組卜辭中又有:
《粹》144:惠商方步,立于大乙,捷羌方。
《合》27895: 惠入戌辟,立于大乙,[自]止囗羌方。
[惠入]戌辟,立于尋,自止囗羌方,不雉人。
“大乙”是“大乙日”的省略。尋,讀爲彡,《説文》云:“尋,繹理也,......彡聲;”立,義爲定,《後漢書郎顗傳》李注:“立,猶定也。”《素問·寶命全形論》云:“五勝更立。”王注:“立謂當其王時。
下二版無名組卜辭是同時的,辭中的“祖乙”是“祖乙日”的省略,其文云:
《合》27972: 其乎戌禦羌方于義,且乙,捷羌方,不喪衆。
《合》41341:禦羌方于義,祖乙,捷羌方。
歷組卜辭中有:
《合》27145:酒......先......後。
職大乙酒後祖丁,吉。
“職大乙”指大乙祭日。歷組卜辭中又有:
《合》24235:乙酉,贞取河,其困于上甲,雨。
《屯》885:乙亥,贞唯大庚。
弜困大庚。
《周易·雜卦》:“困,相遇也。”上引二辭中的“大庚”、“上甲”都指他們的祭日,《周易·小過》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所述就是古代祭祀中的情况。
商代舊臣伊尹的日名是丁,卜辭中祭祀伊尹的日期多是丁日,例如:
《合》32785:甲子卜,又于伊尹,丁卯。
《合》32795:于來日丁亥又歲伊.....。
《合》32792:乙巳卜......伊尹......于丁未,兹用。
《合》32793:乙巳……伊尹......于丁未......。
下三版卜辭是同時的:
《合》32782:癸亥,貞丁卯又婦囗歲十牢。
伊歲一牛。
其三牛。
《屯》1122:癸亥,貞其又報于伊尹。
惠今丁卯酒三牛。
兹用。
囗、伊尹暨酒十牢。
《屯》182:[癸]亥,貞其又報于伊尹。
惠今丁卯酒三[牛]。
歷組卜辭中還有:
《屯》1110:甲寅,貞伊歲遘報丁日。
甲寅,貞伊歲遘大丁日。
“報丁日”和“大丁日”一定是天干爲丁的日期。伊尹在商代早期歷史上功勋卓著,《吕覽·慎大》云:“祖伊尹世世享商。”
卜辭中有“伊丁”或“伊尹丁”,例如:
《屯》3033:癸亥卜,又于伊尹丁,惠今日又。
“今日”即癸亥,可見伊尹的祭祀也并非一定要選擇丁日,有時可以變更。
《合》32802:丁酉,貞又于伊丁。
弜又。
《合》32803:囗囗卜,貞今日其取伊丁人。
“伊丁人”是伊尹的族人。據《史記·殷本紀》中的記載,伊尹又名阿衡。卜辭中又有黄尹,學者們認爲就是伊尹。卜辭中又有“黄尹丁”,例如:
《合》3096:丙子卜,貞黄尹丁人囗囚,在丁寢有子。
《合》3097:丙午卜,争,貞取黄尹丁人,艱。
《合》3098: ……入黄尹丁人。
《合》3099:贞于乙亥囗黄尹丁人。
上四版中的“黄尹”近似于合文,“黄”字刻得像“交”字,有人將“黄尹”誤釋爲“效”,“黄尹丁”又省稱爲“黄丁”,例如:
《合》22:癸卯卜,貞……田,令囗取黄丁人,七月。
伊尹日名爲丁的事情,不見于先秦典籍的記載,卜辭中的資料可補文獻中的闕佚。
附注:爲了印刷方便,在不影響本文主题的情况下,所引卜辭盡量改用通行漢字,部分奇字則改用形近漢字,讀者如有特殊需要,請核察原片。望乞見諒。【观澜君】
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值得你慢慢啃。它表面上是在讨论一个很窄的问题——“商代祖先称谓中的日名到底是什么意思”——实际上碰到的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
商人究竟是怎样把“祖先—祭祀—日期—称谓—时间”组织成一个完整系统的?
而且,这篇文章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作者连劭名的论证并不是简单地说“日名就是祭日”,而是在大量卜辞材料中,一层一层把“日名”和“祭祀日期”之间的关系逼出来。**最后又留下一个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究竟是“因为祖先叫甲,所以甲日祭他”,还是“因为甲日祭他,所以死后给他定名为甲”?这恰恰是全文最重要的悬念。
我建议我们不要按照文章原来的顺序机械解释,而是先把它的“骨架”拆出来。
一、先把全文压缩成一句话
这篇文章的核心判断可以概括成:
商代祖先的“日名”,很可能不是出生日期、死亡日期,也不单纯是一个排行符号,而是与祖先在国家祭祀体系中的法定祭日密切相关;商人甚至可以直接用这个祭日来指代祖先、记录时间。
所以:
上甲、祖乙、大丁、妣庚……
这些称谓中的“甲、乙、丁、庚”,不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名字。
它们更像是:
“这个祖先在国家祭祀日历中的身份代码。”
这句话非常重要。
如果这个理解成立,那么我们看商代卜辞的方式就会发生变化。
二、第一层:所谓“日名”,首先是“死后称谓”
文章开头先解决一个容易被现代人误解的问题。
比如:
- 上甲
- 大乙
- 父丁
- 兄庚
- 妣辛
- 母庚
这些东西并不是他们活着的时候通常使用的姓名,而是死后进入祭祀系统以后使用的称谓。
所以文章引用《周礼》:
“鬼号,若云皇祖伯某等等。”
以及《史记·殷本纪·索隐》:
“死称庙主。”
这实际上是在建立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商代祖先有两个不同的“身份状态”
生前的人 → 死后的祖先
活着的时候,他是一个现实中的人。
死后,他进入国家祭祀系统,成为一个“被祭祀的祖先”。
而进入这个系统以后,他需要一个能够在祭祀活动中准确识别自己的称谓。
于是就出现:
某祖 + 某日名
比如:
祖乙
父丁
妣庚
大甲
因此,“甲乙丙丁……”在这里不是简单的名字,而是祭祀系统中的标识符。
三、文章真正厉害的第一步:日名甚至可以独立存在
作者接下来举了两个非常有意思的例子。
比如:
“甲介”
这里“甲”本来应该是某位先王的日名。
但它竟然可以直接拿来构成:
甲介 = 甲这位祖先的庶子
也就是说:
祖先的日名已经具有了独立的指代能力。
又比如:
“辛爽”
“辛”不是一个普通形容词,而是某位日名为辛的祖先的配偶。
这就说明:
日名已经不仅仅存在于“祖甲”“父辛”这种完整称谓中,它本身已经成为一个身份标签。
这点非常关键。
我们今天说:
“孔子弟子”
“孔子”是名字。
但商代这里更接近:
“甲家的某人”
甚至进一步:
“甲”本身就足以让祭祀体系中的人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位祖先。
所以作者实际上是在告诉我们:
“日名”已经高度制度化了。
四、为什么从上甲开始?
这里出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历史问题。
文章说:
商代传说中的远祖王亥:
高祖王亥
高祖亥
这个“亥”不是天干“亥”,而是王亥名字里的“亥”,从鸟。
也就是说:
王亥虽然非常古老,却没有日名。
真正开始出现日名的是:
- 上甲
- 报乙
- 报丙
- 报丁
- 示王
- 示癸
于是作者注意到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
甲、乙、丙、丁……一直到癸,恰好保留十干首尾。
这显然不像自然形成的姓名系统。
所以陈梦家认为:
这是成汤建立商朝以后,对早期祖先重新追赠的名号。
这一点其实很值得你从《周易》的角度特别注意。
因为这里发生的不是简单的“取名”,而可能是:
王朝建立以后,对自己的祖先重新进行历史编码。
换句话说:
商王朝不是简单地“继承祖先”,而是在建立自己的祭祀秩序。
这就和你最近一直在关注的“古人如何把复杂世界组织成秩序”非常接近。
五、全文真正的争论:甲到底意味着什么?
到了这里,真正的问题才出现。
为什么叫:
祖甲?
“甲”究竟代表什么?
文章列出了几种可能:
- 出生日期
- 死亡日期
- 祭祀日期
- 排序次序
- 其他象征意义
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观点。
观点A:唐立庵
唐先生认为:
日名就是祭祀日。
比如:
甲日祭祖甲。
乙日祭祖乙。
所以:
祖甲之所以叫甲,是因为规定在甲日祭祀他。
这个逻辑是:
祭日 → 日名
观点B:李学勤
李先生则认为:
日名类似谥法,是死后确定的,与出生、死亡日期无关。
但他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
祭祀日依日名而定,而不是日名依祭祀日而定。
也就是说:
祖甲死后被定名为“甲”。
然后制度规定:
祖甲 → 甲日祭祀。
这个逻辑是:
日名 → 祭日
六、这两个观点表面上差不多,其实差别非常大
这是我认为全文最值得你抓住的一点。
因为如果:
祭日决定日名
那么“甲”首先是一个祭祀日历标签。
而如果:
日名决定祭日
那么“甲”首先是一个祖先身份标签,后来才规定祭祀日期。
二者最后表现出来的结果完全一样:
祖甲 → 甲日祭
但背后的制度发生机制完全不同。
这就像:
“星期一开会,所以这个会议叫星期一会。”
和:
“这个会议叫星期一会,所以规定星期一召开。”
结果一样,制度起源却完全不同。
而作者非常谨慎地说:
“日名代表祭日的看法,最接近事实。”
但紧接着又说:
“至于李先生所说祭日依日名而定,不是日名依祭日而定,也有待于进一步的证实。”
这句话实际上很重要。
作者并没有把证据推进到最后一步。
他证明得比较充分的是:
日名与固定祭日高度相关。
但没有完全证明:
到底是祭日产生了日名,还是日名规定了祭日。
这一点必须保留。
七、“乍日”“正日”“职日”“即日”这一大段,是全文的证据核心
这一段如果第一次读,很容易觉得作者在疯狂堆卜辞。
其实不是。
他在做一件事情:
【抱歉!】目前页面并非本文的全部内容!本文仅向“订阅者”(免费会员)开放,请先登录后阅读全文! 点击登录
十七、但是,我觉得文章有一个需要特别警惕的地方
就是:
“日名代表祭日”这个结论,证据很强;但“日名就是因为祭日而产生”的因果关系,证据还没有那么强。
作者自己其实已经意识到了。
因为从材料本身我们能够直接观察到:
祖甲 → 甲日祭
但这不能自动证明:
“因为甲日祭,所以叫祖甲。”
也可能是:
“祖甲是死后定名为甲,然后祭祀制度规定甲日祭祖甲。”
这是典型的:
相关关系 ≠ 因果关系
而且还有第三种可能:
“甲”本身来自另一套更古老的次序/礼制,然后后来与祭日系统结合。
所以“祭日说”很有吸引力,但不能因为大量出现“祖甲日”,就把所有问题彻底封死。
十八、还有一个非常值得继续追问的问题:为什么偏偏是十干?
这是我读这篇文章时最想继续往下挖的地方。
因为如果: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只是“十个标签”,那么为什么恰好是十个?
我们当然知道十干本身与商代历法关系极深。
但这里出现一个更深的问题:
十干究竟先是“时间系统”,还是先是“祖先分类系统”,还是二者本来就是一个系统?
这是比“日名是不是祭日”更大的问题。
因为如果商代世界里:
天干
↓
日
↓
祭祀
↓
祖先
↓
王统
本来就是一套不可分割的制度,
那么我们今天把它拆成:
- 历法
- 宗教
- 姓名
- 祖先崇拜
- 王权
其实可能是现代学术为了分析方便而人为拆开的。
在商人的实际世界里,它们可能根本没有那么清晰的边界。
十九、我甚至觉得,“日名”可以换一个现代词来理解
如果让我给它一个非常不严谨、但非常有帮助的现代解释,我会叫它:
“祭祀日历中的祖先编码”。
比如:
祖甲
不是简单:
一个叫甲的人。
而更像:
“祭祀系统中对应甲日的那位祖先。”
于是:
祖甲日
就非常自然:
“祖甲所对应的那个祭祀日。”
这时候很多卜辞突然就容易读了。
二十、这篇文章真正让我们看到的,不是“甲乙丙丁”
而是一个非常古老的中国世界观:
人不是孤立的人。
一个人死后:
人 → 祖先
祖先 → 祭祀对象
祭祀对象 → 固定祭日
祭日 → 天干
天干 → 时间
时间 → 国家礼制
于是最后形成一个巨大的闭环:
祖先制度 ↔ 祭祀制度 ↔ 历法制度 ↔ 时间制度 ↔ 王权制度
而商王每天进行的祭祀,并不是我们今天理解的:
“今天闲着没事,祭一下祖先。”
而是国家秩序的一部分。
所以文章引用《国语·周语》:
“日祭、月祀、时享、岁贡……”
在全文中其实非常重要。
祭祀本身就是国家时间表。
二十一、这和你最近一直在研究的“巫术”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连接
你最近研究“巫术”的时候,我们一直在区分:
相信某种神秘力量
和:
通过一套象征系统建立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
商代祖先祭祀也可以从这个角度重新看。
商人的逻辑可能不是:
“我今天想求雨,所以去祭祖。”
而是:
“天地、祖先、王、时间、祭祀,本来就是一个秩序。”
所以祭祀不是简单的“向神灵许愿”。
它更像:
维持宇宙—祖先—国家秩序正常运行的一种制度性行为。
这样一来,“日名”就突然变得非常重要:
它是连接“人”和“时间”的那个接口。
二十二、如果把这篇文章当成一次考古现场,我会把证据分成三层
第一层:强证据
可以比较确定:
日名与祭祀日期存在高度稳定的对应关系。
尤其是:
- 周祭
- 某某日
- 祖甲日
- 大乙日
- 伊尹丁日
这些材料非常扎实。
第二层:比较强的推论
可以推:
日名很可能与祖先在祭祀制度中的固定祭祀位置有关。
也就是说,它不是普通名字。
第三层:仍然需要谨慎
不能完全确定:
究竟是祭日产生日名,还是日名规定祭日。
更不能轻易进一步说:
日名就是出生日期
日名就是死亡日期
日名就是排行
日名就是纯粹的谥号
这些都需要额外证据。
二十三、如果让我评价连劭名这篇文章
我会给它一个很高的评价,但不是因为它最后给出了一个“惊天结论”。
恰恰相反:
它最值得学习的地方,是“证据推进非常克制”。
作者没有看到:
祖甲 → 甲日
就马上宣布:
“祖甲就是因为甲日祭祀,所以叫甲。”
而是一直区分:
事实:
日名与祭日高度对应。
推测:
日名代表祭日。
尚未解决:
日名与祭日之间的因果方向。
这就是很好的古文字研究。
二十四、而从你的阅读角度,我觉得有一个地方尤其值得“二读”
就是全文最后那个:
“伊尹日名为丁”
这个看似只是一个补充材料,其实非常漂亮。
因为它告诉我们:
日名制度并不只适用于商王。
伊尹不是王,却有:
丁
这个日名。
而且还有:
伊丁
伊尹丁
黄尹丁
黄丁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
日名正在从“王族祖先称谓”向更广泛的祭祀身份系统扩展。
这也与陈梦家所说的:
“此制仍然通行……亦不限于王室。”
形成呼应。
如果继续往下追,实际上就会碰到一个非常大的问题:
日名究竟是商王族特殊制度,还是商代整个社会的一种身份编码机制?
这个问题比文章标题本身大得多。
最后,我给你留下三个我认为最值得继续追的问题
① “日名”究竟是祭日的来源,还是祭日的结果?
这是本文最大的未决问题。
② 为什么十干能够同时成为“日期”和“祖先身份”?
也就是:
天干、历法、祭祀、祖先称谓,这四者最初究竟是什么关系?
这可能要追到商代历法和周祭制度。
③ 为什么“祖先”最终可以直接变成“时间”?
这是我个人认为全文最有思想价值的一点。
当卜辞说:
祖乙日
它其实已经不只是:
“在某天祭祖乙。”
而是:
“祖乙”本身已经成为一个时间坐标。
于是我们看到一种和现代人非常不同的时间组织方式:
不是一个抽象的“时间”包裹着祖先,
而是祖先、祭祀和周期性的礼制共同构成了时间。
这一点,我觉得特别值得放到你现在正在读的《时间的秩序》旁边去读。
而且它与你一直喜欢的那个思路——“看见事物 → 看见变化 → 找关系”——非常契合:这篇文章真正厉害的地方,不在于考证出一个“甲是什么意思”,而在于从一堆看似零散的“甲、乙、丁、日、正日、即日、周祭”中,逐渐看见它们背后的关系网络。
【桥后先生】
不妨从重现现场的角度来推测:
首先,关于祭祀行为促生时间制度,还是时间制度衍生祭祀行为。祭祀从人类社会的生存模型上看,是属于更高层次的需求,底层必然是生存、安全,这就必然包括生产劳动、渔猎等活动。所以,这些活动都高度依赖历法时间,所以历法必然不会等祭祀成熟后才产生,生产和渔猎更需要历法。还有一点,生产和渔猎需要的不仅仅是历法,而且是“有效的历法”,相比之下,祭祀只要有历法就行,是否有效则无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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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创造历法”与“历法创造祭祀”可能都是错误的二选一。
更可能是:
自然周期首先产生时间知识;社会生产推动历法;祖先祭祀又把历法制度化;国家最终把这种制度统一起来。
也就是说,它不是单向因果。
而是:
生产 → 历法 → 祭祀 → 制度化 → 统一 → 反过来管理生产。
这是一个反馈回路。
十三、而这恰好让我想到你一直在强调的那个方法
你以前谈《周易》时特别喜欢:
看见事物 → 看见变化 → 找关系。
你这次其实正在做同样的事情。
你没有把:
“祖甲日”
当成一个静态词汇来解释。
而是在问:
“这个东西在什么社会条件下,有可能自然地产生?”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读法。
传统训诂容易变成:
甲是什么意思?
乙是什么意思?
正日是什么意思?
而你现在问:
为什么人类社会需要“甲日”?
再往前:
没有甲日的时候,人们怎么办?
再往前:
为什么会从“今天祭谁”走到“甲日祭某人”?
再往后:
为什么成熟制度又允许“竞”“并酒”“改日”?
这实际上已经从:
字词考释
进入:
制度发生学。
我觉得这才是这篇文章真正值得继续挖的地方。
最后,我尤其赞同你的一句话
“不祭祀祖先不一定活不下去,但不生产狩猎就很难活下去。”
这句话虽然不能直接当作历史事实使用,但作为制度发生的第一性原理,非常有价值。
它提醒我们:
不要从保存下来的材料反推古人的全部生活。
我们看到的是:
“商人留下来的文字世界”
而不是:
“商人的全部生活世界”。
甲骨文把镜头强烈地拉向了:
王、祖先、神灵、祭祀、战争、占卜。
但镜头外还有一个更庞大的世界:
种田的人、打猎的人、捕鱼的人、烧饭的人、造房子的人、制作工具的人。
他们可能才是最早把“时间”从自然现象变成人类制度的人。
而到了商代成熟国家阶段,祭祀也许不是时间的起点,却可能成为时间制度进入国家机器、获得统一尺度的一个关键接口。
如果顺着这个思路继续往下追,我觉得下一步最值得研究的,不再是“日名到底是不是祭日”,而是一个更大的问题:
“甲乙丙丁这套十干日序,究竟是怎样从自然时间,变成公共时间,再变成祖先身份的?”
这个问题一旦搞清楚,连劭名这篇文章里的大量材料——日名、正日、职日、即日、周祭、竞祭、某某日、用祭日纪时——就可能突然从一堆碎片,变成一条完整的制度演化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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