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释干支》笔记5:十二辰古说

以十二禽、十二时、十二月以解说十二辰,要之皆汉以来后起之新说,古人之说十二辰不如是也。新说既无一当,则于古说势不能不作再度之审核。

古人之于十二辰,大抵均解释为黄道周天之十二分划。

《楚辞天问篇》:“天何所沓,十二焉分?日月安属,列星安陈?”

《史记律书》:“太史公曰,在旋玑玉衡以齐七政”,即天地二十八宿、十母、十二子。”

十二辰之用则或以为斗建,或以为合朔,或以为岁次。

一、其言斗建者,大抵皆汉人也。

《淮南天文训》:“帝张四维,运之以斗,月徙一辰,复返其所。正月指寅,十二月指丑,一岁而匝,终而复始。”

(又)“北斗之神有雌雄,十一月始建于子,月从一辰。雄左行,雌右行,五月合午谋刑,十一月合子谋德。”

《大戴礼·诰志第七十》:“虞史伯夷曰:‘虞夏之历,正建(即斗)于孟春,于时冰泮发蛰,百草权舆,瑞雉无释。物乃岁俱生于东,以顺四时,卒于冬方。于时鸡三号,卒明,载于青色,抚十二月节,卒于丑。日月成岁,历再闰以顺天道,此谓岁虞汁月。’”

(案此文当是文景时人所假托,托为虞太史之辞,更托由孔子口中所征引,然行文尚不类春秋时人语,遑论虞夏。此语已为《史记·历书》所采用,行文小有更易。)

《史记·历书》:“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鳺先泽。物乃岁具,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时鸡三号,卒明。抚十二节,卒于丑。”(白话翻译:“从前在远古的时候,历法以孟春之月作为一年的开始。那时,冰雪消融,冬眠的虫豸苏醒,百草蓬勃生长,杜鹃鸟先于雨水而鸣。万物就这样具备了完整的年岁周期,从东方萌发而生,依次顺应四季的流转,到冬末结束。雄鸡三遍啼鸣,天就破晓了。按照十二个月的节序,最终结束于丑月。”)

(案此按十二节,亦以诰志文案之乃十二月节,张守节《正义》以一日十二辰解之,非是。史迁时以十二辰记时之事,似尚未兴。)

《史记·天官书》:“北斗七星,所谓‘旋玑玉衡以齐七政’……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乡。

(案即古向字,古金文中乡飨,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于斗。)

二. 其言合朔者,托虽甚古,然亦实出于汉人。

《左氏昭七年传》:“晋侯谓伯瑕曰:‘何谓六物?’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也。’公曰:‘多语寡人辰,而莫同,何谓辰?’对曰:‘日月之会是谓辰,故以配日。’”

(案此文可疑。(一)《汉书·五行志》(下之下)刘歆亦引此传,而字有出入,(正文次第前后不同)(二)又《律历志》《岁术》(刘歆曰):“六物者,岁时数日,月星辰也。辰者,日月之会而建所指也。”与此传大同小异,而不言“传曰”。)

又昭十七年《传》:“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太史曰:‘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于是乎百官降物,君不举辟。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故《夏书》曰:‘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白话翻译:“夏季六月甲戌朔日,发生了日食。太史说:‘就在这个月,太阳已过了春分点但还未到达夏至点,日月星三辰将发生灾变。此时,百官穿上素服,国君不举行盛馔、避开正寝。过了一段时间,乐工击鼓,祝官献上玉帛,史官用文辞祈祷。’所以《夏书》说:‘日月星辰没有在房宿和合,盲人乐师击鼓,啬夫快速奔驰,庶民四处奔跑。’这就是指月朔日食的情形。相当于夏历四月,也就是所说的孟夏。”)

(案此文亦可疑。《五行志》(下之下)刘歆引此传而无故,《夏书》曰“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十二字,又案伪《孔书》窃此以作胤征,而弃以“乃季秋月朔”一语,盖以十二次中房为大火之中,星当霜降,故改为季秋。作伪者星历之智识过于肤浅,乃不知有岁差之理。)

《说文解字》:“历,日月合宿为辰,从会辰,辰亦声。”

三. 其言岁次者:此与上二者稍异其撰。

十二辰岁名(《尔雅》)
摄提格shè tí gé
单阏chán yān
执徐zhí xú
大荒落dà huāng luò
敦牂dūn zāng
协洽xié qià
涒滩tūn tān
作噩zuò è
阉茂yān mào
大渊献dà yuān xiàn
困敦kùn dūn
赤奋若chì fèn ruò
十天干岁名
焉逢(同”阏逢”)yān féng
端蒙duān méng
游兆yóu zhào
强梧qiáng wú
徒维tú wéi
祝犁zhù lí
商横shāng héng
昭阳zhāo yáng
横艾héng ài
尚章shàng zhāng

《尔雅 释天第八》:

太岁在寅曰摄提格,在卯曰单阏,在辰曰执徐,在巳曰大荒落,在午曰敦牂,在未曰协洽,在申曰涒滩,在酉曰作噩,在戌曰阉茂,在亥曰大渊献,在子曰困敦,在丑曰赤奋若。

由上各项资料以推测,其事之显而易见者可得数端:

一、十二辰乃固定于黄道周天之一环带,与天体脱离;

二、后进者乃十二等分,每辰各三十度;

三、十二辰依子丑寅卯之顺序由东而西(即由右而左),

与日月五星之运行相反,故古用岁星纪年时,有太阴太岁之虚设以为调剂。

由此三事可知中国古代之十二辰实无殊于西方之十二宫。其顺序之逆转者乃十二支之顺序如是,十二辰环带围绕周天,其次自无终无始,无顺无逆。西方之十二宫环带在其脱离天体而成为三十度之十二等分之前,实为黄道周天附近之十二星象,十二宫名与星名犹全然相合。此盖因岁差之故而与天体脱离,于脱离自天体之后始成为十二等分。中国之十二辰理亦当如是。

本此以求之,余乃恍然于岁名之“摄提格”与大角之别名恰相一致之故。

《史记·天官书》曰大角者,天王帝庭,其两旁各有三星,鼎足句之曰摄提。摄提者直斗杓所指,以建时节,故曰摄提格。

是则十二辰之寅,本乃大角之符号。西方之十二宫采用少女,少女当中国二十八宿之角,而中国之十二辰采用大角,大角当西方之牧夫座,位虽离黄道稍远,然乃赤色一等星,且直彼斗柄所指,故古人采用之以代替少女之角。

印度二十八宿之第十三宿亦采用大角,尤可注意者,则音读 Sasti 与摄提之音相近,意有剑义,而骨文之寅字为矢形,若弓矢形。余因疑十二岁名与印度二十八宿必有更相合者,依十二辰逆转之顺序,就根察尔氏《中国印度天方之二十八宿对照图表》(Ginzel — Handbuch der mathematischen Chronologie) 以求之,除此一星之外,绝相合者。

天方阿拉伯之星名亦然。天方且不用大角,其第十四宿用少女,名 as-simāk,乃由巴比伦之 AB.SIN(E.SIN)(华言为禾)所转变。此摄提与 Śyati 之关系,今暂寄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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